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商标转让,则在递交上述文件时,还需向商标局提供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受让人为域外公司的,则授权书上由公司负责人签字;受让人为中国境内企业的,授权书上应盖有公章。大陆以外地区的受让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转让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此外,商标转让申请书和商标转让授权委托书均为商标局所提供的格式文本,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格式文本签字或盖章,不能对其格式进行调整。
1、商标的申请,一般由申请人或者委托人向所在地的商标专利局提出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专利局会在受理后下发受理回执以及受理日期号;
2、提交商标申请的资料,一般由申请人或者委托人向所在地的商标专利局提交相关拟注册的商标申请的有关材料;
3、商标专利局针对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有关审查,通过之后交由审查员进行实质性的审查;
5、商标自登报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属于异议期,任何人都有权利针对其商标提出有关异议;
商标受理通知书一般情况下在3-4个月可以下发,商标注册证书正常情况下15个月左右可以下发。(一般在12-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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